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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0-21

一、报名

()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报名时间

20141120日至1219

()报考类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

()报考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1)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2)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B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专家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报考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15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科目:

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15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不含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54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复试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时间:201565日之前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5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学费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奖助体系参照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和工程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教育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址:http://grad.cnu.edu.cn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100048

   咨 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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