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中国地震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我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教育部下达我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2名(含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2人)。按照地震局要求,并结合我所博士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招录指标,经我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我所博士生复试分数线为英语成绩55分,专业课成绩60分。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共19人。
2、我所今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共有4人已通过研究所组织的转博考核,占用2018年博士生录取指标。
三、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研究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考核专家小组,复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我所复试工作的领导工作,确定我所复试工作原则,制订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
复试考核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负责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及创新精神的测试考核。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考生复试须知(请在最新公告中查看)。
五、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计分标准
1、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外语听说水平、考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科研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着重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每名考生面试约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PPT形式),专家提问不超过5分钟。
2、考生自我介绍(PPT)的主要内容:
个人简历、硕士专业方向及硕士论文主要研究内容、负责承担或参加的科研工作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撰写报告和发表文章、对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英语听说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40分,综合能力素质及科研创新精神测试满分40分。
4、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并提前加试政治和一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六、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达到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研究所将不予录取;
2、对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研究所将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比例计算总分,同时考虑招生计划数、研究所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以及报考导师招生限额等因素,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并考虑到各学科领域招生数量相对均衡,经研究,对导师当年招生有一定限额要求,其中所内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转博生),外单位兼职导师限招1名。若考生达到复试条件,但因报考导师招生限额原因,考生可在复试前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调剂到其它导师,并经导师同意后参加复试。
4、拟录取考生通过政审及体检合格后,经研究所审批,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经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将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公示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博士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须知提前在我所网站公告栏公布。
2、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须在我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与北京大学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生事宜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有关精神,我所经教育部批准,有2个与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名额。与北大联培博士生的录取人员将从我所2018年录取的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中选定。联培博士生具有地球所和北京大学双重学籍,学制为4年,由双方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培养,我所导师为第一责任导师。毕业时需达到我所和北大博士毕业要求,获得北京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地球所发的毕业证书。
联培生选定原则:综合考生个人申请意向(在职定向生除外)、考生成绩、联培博士导师小组的组成等方面因素,选定联培博士生人选。
九、复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所纪检监察人员将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生办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68415364
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6872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