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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公示及拟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3-05-21

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结合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经英语口语、专业面试等环节复试,严格计算各项成绩权重,并综合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出复试综合成绩及复试排名。所有参加复试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排名。请见附件。

二、工学院202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目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1)机械类别专业学位硕士前127位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名族骨干计划)。学院按考生第一志愿,结合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志愿为北京地区的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前53名同学参加北京地区导师双选会,确定拟录取意向。第54—114、116—126名为第一志愿报烟台专项或按照第二志愿录取到烟台专项,该部分考生暂不参加双选会,直接录取。第115、127名为第二志愿为苏州专项和第三志愿录取到苏州专项的考生,该部分考生直接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综合成绩排名前2位。少数名族骨干计划综合成绩前1名。

(3)在规定时间内,对于不参加双向选择或不愿意进行调剂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将按相应大类内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4)若有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则将按考生排名依次替补录取。

(二)双向选择时间与安排

专业硕士双向选择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微信群信息将发布在qq群内,请关注qq群消息。导师和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意向后,由拟定导师上报给各系主任。

请于2023年4月2日中午11:00前完成双向选择,结束后,由各系将录取结果提交至学院。

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

2023年4月1日

附件1: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机械类别专业学位硕士.pdf

附件2: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机械类别专业学位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pdf

附件3: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机械类别专业学位硕士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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