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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公示及拟录取办法(更新)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3-05-21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结合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经英语面试、专业面试等环节复试,严格计算各项成绩权重,并综合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出复试综合成绩及复试排名。所有参加复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和车辆工程专业进行综合排名。请见附件。

二、工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目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按照以下办法录取:

(1)农业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综合成绩排名前16位、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综合成绩排名前14位(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有更新)、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综合成绩排名前8位、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综合成绩排名前3位、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综合成绩排名前9位、车辆工程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综合成绩排名前5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综合成绩排名前1位。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意向。

(2)在规定时间内,对于不参加双向选择或不愿意进行调剂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将按相应大类内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3)若有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则将按考生排名依次替补录取。

(二)双向选择时间与安排

导师和考生通过微信群进行双向选择,微信群信息将发布在qq群内,请关注qq群消息。请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根据本人的拟研究方向,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意向后,由拟定导师上报给各系主任。

请于2023年4月2日中午11:00前完成双向选择,结束后,由各系将录取结果提交至学院。

 

    

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

2023年4月1日

附件1: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车辆工程学术学位硕士.pdf

附件2: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机械电子工程学术学位硕士.pdf

附件3: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机械设计及理论学术学位硕士.pdf

附件4: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术学位硕士.pdf

附件5: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农业工程学术学位硕士.pdf

附件6: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农业机械化工程学术学位硕士.pdf

附件7:2023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成绩--农业机械化工程学术学位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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