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思想品德要求:较好的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及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包括具有一定的相关学科的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国内外研究前沿;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基本要求: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合现代科学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食品基因工程
发酵工程
食品蛋白质与酶工程
食品微生物学
果蔬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包括果蔬采后生理、果实逆境生理和葡萄生理)
葡萄栽培与葡萄酒酿造
三、培养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一般不超过5年。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并达到发表科技论文的要求,可以申请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准予毕业或授予学位。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2、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
3、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4、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博士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2学分(不包括二外、实践教育)。
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70分及格,选修课程60分及格。
博士研究生综合水平考试不具体设课,要求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计2学分。
第一外语非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做第二外语。第二外语考试通过计4学分(不记入总学分)。
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如下:(不少于10学分)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时间 | 备注 | |
春 | 秋 | |||||
学 位 课 | 第一外国语 | 3 | ||||
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 3 | |||||
食品科学技术研究进展 | 2 | |||||
食品科学与工程Seminar | 2 | |||||
学科综合考试 | 2 | |||||
选 修 课 | 二外(一外非英语者必选英语二外) | 4 | ||||
食品科技与产业发展战略 | 1.5 | |||||
营养科学研究进展 | 1.5 | |||||
食品安全研究进展 | 1.5 | |||||
其他课程(根据学校课程规划在本院导师指导下选修) | ||||||
必修环节 | 实践教育 | 2 | ||||
备 注 |
六、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应在入学一个月内提交; 论文研究计划一般在第二学期末提交。
2、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一般在第三学期内,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广泛听取意见,并由指导教师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连同报告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备案存档。
3、综合水平考试与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综合水平考试与中期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初进行。综合考试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中期考核达不到要求者延期通过,需经再次考核通过或终止培养。
4、论文中期进展研究报告。为使博士生的论文工作得到所在系教师的集体帮助,应阶段性的向所在专业教师做科研报告。进入论文中期阶段后,由博士生报告科研工作的阶段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听取建议,改进论文工作。
中期研究报告后,由博士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情况表》,由指导教师审核后,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5、实践教育: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活动。参加实践教育的具体要求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实践教育的暂行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
1、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对科技进步与国家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使用价值。
2、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验性
原则,论文内容必
3、博士研究生用于做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4、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本校)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其中至少公开发表1篇被SCI等四大检索系统收录的文章。
5、毕业与学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评审工作,并授予学位。论文答辩要严格要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论文中有抄袭行为者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授予学位资格。经答辩合格后方可获得学位,如没有通过学位答辩只能获得毕业证书,两年内可申请学位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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