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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3-10-07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国家级农业综合研究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任务。全院39个研究所遍布全国17个省(市、区)。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
2013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00余名(招生数字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②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前五名);③已修完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专业学位”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
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招生导师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招生就业招生信息导师信息。
2.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2012年11月10日-12月1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将在2012年10月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我院网址(http://www.gscaas.net.cn 或http//www.caas.net.cn)了解有关网上报名信息。
3.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在2012年12月30日前向我院寄送以下材料(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已获得硕士学位: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④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⑥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④、⑤,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⑤,但须另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职称证明复印件、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4.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准予考试和录取,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名费支付方式:考生报名后将报名考试费200元以邮局汇款方式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1)。汇款单留言处必须注明报考人员的姓名和报名号。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者,必须在2012年10月20日-31日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书,经我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三、初试
1.时间:2013年3月中旬,届时请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2.初试科目: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英语考试将涉及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人员(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加试政治理论。
3.考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考试期间考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下旬或5月上旬,由各研究所组织复试工作。
2.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3. 专业复试一般为综合考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主干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对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实行择优录取。
2.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学校提供的基本生活费、公费医疗及导师提供的科研津贴,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____3. 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录取前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____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回生源地就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5. 硕博连读博士生从我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
 
六、学生待遇
1. 关于培养费:凡被我院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培养费。
2. 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课程学习阶段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月,二、三年级回所后助学金与助研津贴合计2500元/月以上。
 
七、其它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有关研究所联系咨询。
2.我院及各研究所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3. 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2106766,62162692,82106609(传真);电子信箱:yzb@mail.caas.net.cn 。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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