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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关于近期硕士招生工作的说明

北京物资学院 /2013-11-13

 

关于近期硕士招生工作的说明
我校于2013年5月10日将“硕士生商调函”寄往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本人,请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档案寄送事宜。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即刻将本人档案(通过邮局发机要件)寄往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应届考生待学籍档案归档后由所在学校邮寄,每人一袋卷宗,(通过邮局发机要件)寄往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非应届毕业生应在5月22日前寄往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应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所在学校归档后邮寄,邮寄时间由考生学校自行安排(档案审核不合格者不准录取,档案退回所在单位)。
我校硕士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 中下旬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相关单位办理户口迁移和转移党组织关系手续。新生党员转移关系,(非北京高校的考生转至“北京市教育工委”,接收单位 “北京物资学院党委”;北京高校的考生转至“北京物资学院党委”,接收单位“北京物资学院党委”);新生入学时,户口迁移卡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党组织关 系交组织部。
我校“硕士生商调函”挂号信信息已在研究生部招生专栏公布,考生持邮件编号到当地邮局查寻邮寄情况(邮寄地址来自考生“研招网”报名时的考生通讯地址)。
特别注意:应届生的学籍档案和非应届的人事档案的邮寄方式:通过邮局发机要件(不接受“顺丰快递或“EMS邮政特快专递”)
档案(机要)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邮编:101149
收件人: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档案接收信息每周一、周四将在研究生部考生专栏中公布,请注意查看,不接受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
影响录取通知书发放因素:
1、未提交准考证复印件;(限5月22日前)
2、未提交政治审查表;(限5月22日前)
3、未提交考研试卷(工商管理MBA除外);(限5月22日前)
4、未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限5月22日前)
5、未提交大学期间成绩单;(限5月22日前)
6、档案不能及时提交(应届生除外);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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