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维定态问题
一维定态问题的一般性质,一维方势阱,一维线性谐振子,一维散射,一维δ势。
3、力学量用算符表示
坐标及坐标函数的平均值,动量算符及动量函数的平均值,算符的运算规则及其一般性质,厄米算符的本征值与本征函数,共同本征函数,不确定关系,力学量完全集,角动量算符,连续谱本征函数的归一化,力学量平均值随时间的演化,量子力学的守恒量,位力定理,费曼-海尔曼定理。
4、中心力场
两体问题化为单体问题,球对称势和径向方程,球形方势阱,氢原子及类氢离子,三维各向同性谐振子。
5、量子力学的矩阵表示与表象变换
态和算符的矩阵表示,表象变换,狄拉克符号。
6、自旋
电子自旋态与自旋算符,总角动量的本征态,碱金属原子光谱的双线结构与反常塞曼效应,自旋单态与三重态。
7、定态问题的近似方法
定态非简并微扰轮,定态简并微扰轮,变分法。
8、量子跃迁
量子态随时间的演化,周期性微扰,光的吸收与辐射的半经典理论。
9、多体问题
全同粒子系统,氦原子,氢分子。
三、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2、题目类型:以计算题为主,还可以有选择、填空、问答、证明等题型。
61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考试目的
要求考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知识及一定的运用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1、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哲学及其社会功能;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历史发展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历史发展和哲学发展的必然产物;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世界。
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性;物质世界的存在方式;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相对独立性;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
4、物质世界的联系和发展
世界的普遍联系;世界的运动发展;世界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5、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整体与部分;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相对与绝对;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可能与现实。
6、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7、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
实践和人类社会的产生;人的本质;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8、物质生产
物质生产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物质生产力;现代生产实践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9、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社会有机系统;社会交往与社会有机系统;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社会有机系统的演化。
10、阶级斗争的历史地位
阶级和阶级斗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和政治自由。
11、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
历史规律和人的自觉活动;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作用;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12、科学及其社会功能
科学的一般特征和社会作用;科学发展的社会条件;现代科技革命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景。
13、认识的本质和特征
认识的本质;实践及其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认识的系统结构和基本属性;认识的历史演化和现代发展趋势。
14、认识的辩证过程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的飞跃;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的飞跃;认识辩证运动的全过程。
15、思维方法
方法和方法论辩证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16、真理和价值
真理、价值、真理和价值的统一。
17、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
文化的实质和人的发展;文化的分类、结构和功能;文化和文明的发展。
18、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的解放
人的全面发展;人的价值;人的自由。
三、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2、题目类型:概念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613民法
一、 考试目的
考察学生掌握的民法总论及其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灵活运用民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试题结构
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三、 考试内容
民法基本概念、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变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物权总论、所有权、共有、建筑物 区分所有制度、相邻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总论、债的类型、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转移与消灭。债权分论、合同概述、合同订立、双务合同 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各种有名合同、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因悬赏广告和缔约过失所生之债。继承权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人身权概 述、人格权、身份权。侵权行为之债概述、侵权行为的法律要件、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