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及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经我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1. 我院成立由执行院长任组长的接收推免面试工作小组,制订本院的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2. 我院201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接收推免复试工作同时进行,复试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
3. 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于2015年9月25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网上报 名,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我院初审考生报名信息,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 试通知。
4. 有意向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受复试。
5.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8:00-9:00到北京邮电大学校本部明光楼313室报到并交复试费100元(持有研招办出具免复试费证明的考生仅报到,不需要交复试费),否则不予复试。
6. 报到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已经邮寄或递交过材料的考生只需要携带各类证书原件):
(1) 《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 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1张A4纸上)。
(5)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复试时需携带所有证书原件以便查验)。
(6) 校外推免生须准备一个信封(尺寸约22cm×11cm),在邮寄地址处(信封左上部)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在寄信人地址处(信封右下部)填写:北京邮电大 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封口处内侧填写姓名和本科期间学号,此信封用于向考生邮寄调档函。
7. 复试通过综合面试考核考生能力,从“政治思想表现、基础知识、实际能力、研发潜质、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成绩由面试成员综合评定给出,其中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思想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我院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待录取 通知” 的推免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方能被我院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以便录取其他推免生。
9. 北京地区推免生需参加2016年春季我校统考考生复试体检,外地推免生可在本科就读学校体检,并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体检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
10.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者的免试录取资格。
11. 取得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取消录取资格。
12. 复试工作监督电话及考生投诉电话:010-58828010。
13. 软件学院网站为www.buptsse.cn。
14. 软件学院研究生教务联系电话: 010-58828006。办公地点:宏福校区行政楼101室/校本部明光楼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