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办法
申请人应先详细阅读《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简章》,了解法律硕士专业培养目标、学制、学费、住宿,及对本科专业要求等信息。
一、奖助政策
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生享受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
学校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到当年招生人数的100%。硕士新生奖学金共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专业硕士生分别按当年招生人数的15%和85%评定,奖金分别为0.8万/人和0.6万/人;硕士新生一等奖只用于奖励保送推免生。
在学校奖助体系基础上,法学院将继续设若干奖助项目。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2016年我校计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双证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80人左右。
三、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北师大网上申请
申请人最晚于9月25日前登陆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前准备: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200像素,宽15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以内),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扫描为jpg或pdf文件,大小1000K以内),个人自述(word文档、文字表述、不可插入图表类信息,大小1000K以内)。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10法学院办公室,金子然老师收,封面请注明“推免材料”,邮政编码:100875,联系电话:010-58802748。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1,可正反面填写)。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时间将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4.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
接收为硕士或本科直博的申请人,须于院系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四、其他
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我校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3.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联系方式
北师大法学院法律硕士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2748,传真:(010)58802496
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