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7
各位考生:
欢迎到北京化工大学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请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考前,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yz.chsi.com.cn)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页www.bjeea.cn),认真阅读《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2013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3.网上报名起止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外,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4.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北京化工大学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5.所有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的考生均须到北京化工大学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化工大学逸夫图书馆东侧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届时请登陆北京化工大学网站查询相应信息,我校研究生院网址 gs.buct.edu.cn/)
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 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6.考生进行完网上报名后,务必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7.因本考点教室均为固定桌椅,如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需使用绘图板等用具,请考生选择其他报考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