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 既要执法也要监督
文献类型 | 期刊 |
作者 | 沈士团[1] |
机构 |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校长 ↓ |
来源信息 | 年:1999期:03页码范围:14 |
期刊信息 | 北京高等教育ISSN:1000-7997 |
关键词 | 宏观指导;依法治教;法律地位;办学自主权;自主办学;有法;教育工作者;投入问题;校长负责制;教育行政; |
摘要 | <正> 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性质和地位,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经费投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和教师学生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它对于实现依法治教,保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的改革和发展,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有法就要依法办事、依法办学,要切实贯彻执行。 首先,上自中央各政府部门、下至地方各级政府都要按《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规划、发展、宏观指导国家和地方所管辖范围内的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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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子:
dc:title: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 既要执法也要监督
dc:creator:沈士团
dc:date: publishDate:1999-03-15
dc:type:期刊
dc:format: Media:北京高等教育
dc:identifier: LnterrelatedLiterature:北京高等教育.19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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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identifier:ISBN:1000-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