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33研究生院珠海分院0852工程
一、招生宗旨
为满足企事业单位对各种信息类相关高级人才的需求,北京师范大学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面向软件工程及软件相关领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面向电子信息 及通信类企业、学校及政府部门等单位培养以及电子与通信技术领域研发及管理的的高级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需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 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人数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6年拟在软件工程专业领域招收15人、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领域招收15人。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6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5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初试科目:
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初试考试科目一览表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满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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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2 |
软件工程 |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
302-数学二(满分150分) |
879-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满分150分)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880-信号与系统(满分150分) |
(2)参考大纲: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大纲。
3. 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复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
2.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上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于2016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学制三年。
八、学费及住宿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4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万元。
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工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住宿费标准:二人间2800元/人·学年;宿舍内设施:带卫生间、阳台、空调、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衣柜、写字台、书架等;每间宿舍一部IC卡电话,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
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生享受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837;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乐育楼A座二楼;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