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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06年考研复试办法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⑴课程与教学论:初试选量子力学者,复试为教育理论;初试选教育理论者,复试为量子力学。

  ⑵理论物理:复试为统计物理。

  ⑶凝聚态物理:复试为量子力学。

  ⑷光学:复试为光学。

  ⑸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复试为统计物理。

  上述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

  (1)统计物理参考书为《热力学与统计物理》马本堃高等教育出版社

  (2)光学参考书为《光学教程》姚启钧高等教育出版社

  (3)其他科目参考书见招生简章。

  2.外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10分)

  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测试,卷面满分为50分,按照20%折算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口试水平测试(满分5分)

  分专业进行,与综合面试放在一起进行。口试内容包括两部分:考生用英语介绍自己情况并回答相关提问;读一段英文并将之译为中文。

  4.综合情况面试(满分85分)

  分专业进行。重点在于全面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和综合素质。

  二、复试总成绩、总成绩、复试比例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满分85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0分)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及格,复试笔试低于60分为不及格,复试综合面试低于51分者为不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满分700分)=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4.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分专业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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