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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50余人,热烈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报考: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适当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核心刊物目录查询:文科(请点击进入);理科(请点击进入)。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果在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则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攻读专业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应届硕士生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方可报考。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4年12月1日至10日。一律采取网报方式。报名费200元。

    2.报名者应于2004年12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返回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报考博士生登记表(网上下载并贴上照片);

    (2)报名信息卡(网上下载);

    (3)准考证(网上下载并贴上照片);

    (4)两份专家推荐书(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即须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只须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核心期刊论文。

    以上材料经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外语(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综合考试和政治理论课(文科考哲学,理科考自然辩证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笔试时间:2005年3月26日、27日。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期间通知。

    四、录取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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