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海燕,女,1967年6月22日生,汉族,山东人,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中国高教协会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理事。1985-1989,山东曲阜师范大学学士,1992-1998,北京大学硕士、博士,2005-2008,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2006-2008,美国杜克大学博士后,2005-2006,美国北卡大学讲学。1989-1992,山东农业大学讲师,1998年至今,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讲授:自然科学方法论、自然科学概论、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史、科学技术哲学、生物学、现代科技与伦理文化、科学技术的历史与未来、自然辩证法概论、自然科学技术前沿、科学社会学、中国文化专题、德育原理、教师伦理、管理学。招收德育原理、教师伦理方向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德育原理、教师伦理、管理学。重大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教师教育新课程开发、教师职业伦理、教师教育教材开发、德育学。
代表性学术成果:
1.《科学的精神价值:20世纪初中国思想家之间的争论》,《哲学研究》,2003年3期;
2.《儒家文化与中国科学:现代新儒家的见解》,《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年11期;
3.《传统宗教意识和中国科学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研究》(译),2003年7期;
4.《科技文明的危机与儒家文化的复兴》,《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5月;
5.《论行业协会在推动创新中地位和作用》,《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年12期;
6.《技术:人与自然的中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技术的本质和功能的哲学思考》,《齐鲁学刊》,1998年3期;
7.《科学的社会视角》,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第4章;
8.《社会管理与社会和谐》,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