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3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护理学院)
复试流程:复试资格审查、缴费 → 复试 → 体检 → 公示 → 选导师
一、对复试考生资格与基本素质审核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2013年4月9日9点,考生携带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护理学院楼三层会议室,由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小组审核考生材料及基本素质,安排心理测试。基本素质按A、B、C给予分级评定,将基本素质考核及心理测试结果交复试小组。
1.材料审查包括:
(1)复试通知书(登陆研招办网站复试资格查询系统打印)及准考证原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5)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表原件(网站下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素质及能力审查表原件(网站下载);
(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基本素质审核内容包括:
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包括报考材料审核,基本素质审核及心理测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2)身心健康情况;
(3)报考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术成就等方面情况;
(4)行为、举止等方面情况。
3.缴纳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
考试收费标准》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3年4月10日
9:00~12:00 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 会议室(护理楼3层)
12:30~13:30 能力测试 护理技能训练中心(护理楼4层)
14:00~14:20 心理测试 东-26教(东校区学生二公寓1层)
14:20~16:20 专业课笔试 东-26教(东校区学生二公寓1层)
三、复试考核内容及比例
复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审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此外,同等学力及中医学跨门类考生还需加试。
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013年护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占30%,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1.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
内科护理学40分、外科护理学40分,护理学基础2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总分100分。
3.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4.同等学力及跨学科门类报考中医学各学科的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综合(包括正常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本项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
四、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录到低分,录满为止。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办理。
3.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分低于55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及跨门类报考中医学各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6.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7.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与办理。
8.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网址为www.bucm.edu.cn/yanjiusheng。
护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将于2013年4月3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护理楼三层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将于2013年4月17日-4月24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护理楼三层公示栏公示。
八、导师选择
1.导师介绍:研究生复试阶段,学院公示招生导师简介。
2.导师选择意愿:复试结束当天,考生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
3.导师见面会:2013年4月25日护理学院三层会议室导师见面,签导师选择协议。
九、考生申诉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等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于本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负责处理,并有监督职责,监督电话 84738316(学院办公室),64287504(纪检),bucmyzbjd@163.com(举报信箱)。考生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裁决和给予说明,考生有向上一级招生领导组织申诉的权利。
十、复试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遇有紧急事宜即按程序启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复试
领导小组,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并向上一级汇报。各项考试内容均准备A、B卷两份,一旦怀疑泄题即可启动备份考试内容。如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北京中医药大学
护理学院
2013-4-3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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