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5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我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认为达到进入本专业复试的标准:
(1)报考本校本专业且初试分数单科及总分达到本专业复试国家分数线标准。
(2)报考其他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初试分数达到本专业复试国家分数线标准,且主动申请调剂我院者,我院将依据招生名额数量进行调剂录取(其中生源为 “985”“211”高校学生优先考虑)。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的考生采取破格复试,破格条件:初试分数只限于单科分数或者总分一项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我院将依据破格名额及招生名额数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有突出培养潜质以及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破格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4)我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基本比例1:1.2~1.3。
2、 录取原则及有关规定
(1)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300%
(总成绩满分600分,其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比重。)
(2)录取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录取额满为止,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分低于55分不予录取。
3、 复试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考核
所有考生复试前均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否则不具有复试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8日 上午:8:00-11:00;
(2)资格审查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小会议室(319室)
(3)收取复试费用:100元/人(包括推免生)。
(4)资格审查材料:
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原件) | 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 准考证(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 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原件) | ||
硕士考生 | 应届生 | √ | √ | √ | √ | √ | √ | —— | —— | √ |
往届生 | √ | √ | √ | √ | √ | √ | √ (学士) | √ (学士) |
—— |
(5)少数民族高层骨干考生须同时上交《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6)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时间
2010年4月19日(周二)
(1) 8:10 ~ 10:10 笔试
(2) 10:30~12:00 技能测试
(3) 13:00~18:0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2010年4月20日(周三):上午:8:30~12:00 综合面试
下午:13:30~18:30 综合面试
5、复试地点
笔试 38教(科研楼四层西南)
技能测试 管理学院计算机教室(原管理学院楼三楼)
英语测试 管理学院320室
综合面试 管理学院小会议室(319室)
6、复试内容及比例
笔试 30%
计算机技能测试 20%
英语测试 15%
综合面试 35%
7、考核要求
(1)专业课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及理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的关注程度。
(2)技能测试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利用计算机处理办公事务及数据库数据的能力。
(3)综合面试考核要求: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4)外语考核:考核考生在非专业方面的外语交流能力。
8、其他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统一规定执行。
9、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0、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组保留对本次复试过程的解释权。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复试领导工作组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