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北京建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办法执行。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学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考核制
1、考生的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同时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③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读二年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分);IELTS(≥5.5分);GRE-Verbal(≥145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除CET-6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2021年4月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2021年6-7月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1日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5、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文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的推荐信(参考模板请见附件1)。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8、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10、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12、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成功后,须将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除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参考模板请见附件3)和目录页,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并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简章后,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4月7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材料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学院进行公示并公布。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科研基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二)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英语: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4)托福8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由各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在全校统一外语水平考核前由报考学院在其网站进行公布。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根据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最低合格分数线。
外语水平考核预计将于2021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请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关于外语水平考核安排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科复试分数线(含科研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提出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北建大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2、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还需携带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我校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的组织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六、录取
1、录取依据加权成绩,由各学科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加权成绩资格线。资格线以上考生,再根据加权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复试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八、学费及奖学金
1、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制定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九、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1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不提供真题。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6、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1年招生名额。
7、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10、若上级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室,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网址:http://yjsy.bucea.edu.cn/
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材料寄送地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办公楼417 |
010-68322333 |
陈老师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 |
010-68322520 |
赵老师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 |
010-68322126 |
王老师 |
相关附件
- 2021-01-22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pdf
- 2021-01-22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pdf
- 2021-01-22 附件3-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申请材料封面(参考模板).pdf
- 2021-01-22 附件4-2021年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