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组成员与分工
组长:王晏民 副组长:赵西安、石若明
成员:罗德安、刘旭春、黄鹤、丁克良、吕书强、朱凌、蔡国印、张健钦、胡云岗、刘扬、靖常峰、庞蕾
秘书: 刘星
工 程 测 量 组:王晏民(组长)、罗德安、刘旭春、黄 鹤、丁克良
地理信息系统组:石若明(组长)、张健钦、刘 扬、胡云岗、靖常峰
摄影测量遥感组:赵西安(组长)、蔡国印、庞 蕾、朱 凌、吕书强
2、复试最低分数线
一志愿考生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调剂考生按照2013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所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复试工作办法具体内容
(1)、复试程序:
复试命题、确定复试名单、审查考生资格、复试(笔试、面试)
(2)、复试时间:2013年4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30-4:30面试。
(3)、复试地点:待定(资格审查时通知)
(4)、复试考核办法: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A、专业综合笔试(共120分,120分钟)
A、专业综合笔试(共120分,120分钟)
工程测量(或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25分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25分
控制测量学(或遥感技术与应用), 25分
摄影测量学(或数字图象处理), 25分
专业英语(英译汉一段文字), 20分
B、专业综合面试(共60分,每考生10-15分钟)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工程测量组面试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摄影测量遥感组面试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组面试
(5)、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公示方式:
复试名单按学校要求与调剂报名成绩确定。
(6)、初试、综合复试成绩的权重
总评成绩=初试×50%+复试×50%。综合复试成绩须及格(按百分制算必须大于60分)。
4、复试工作办法公布时间、方式
时间:2013年4月2日 学校备案
5、复试教师的遴选、培训
遴选办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选派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复试教师。
培训方式:由学院副院长杜明义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内容:综合复试纪律、要求等。
二、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2日上午8:00-9:00
地点:教3楼303团总支办公室
负责人:刘星
考生应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政审表(若来不及盖章,在4月20日之前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学院办公室”刘星收,邮编100044)、1寸免冠照片1张。
2013年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人。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办法
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按照要求上报学校研招办。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招生小组对复试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
2、学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复试小组申请复议,复试小组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201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