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处的工作要求,建筑学院2013级工程硕士复试方案如下:
一、复试内容及标准
1、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
2、 计分比例:专业笔试成绩占70%,专业面试成绩占30%
折合成百分制,总成绩达到60分的,予以录取
二、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附件2)
时间:2013年1月10日 8:00—9:00
地点:建筑学院会议室
联系人:常瑾、赵晓梅
联系电话:68322333
2、复试安排:
时间:2013年1月10日
9:00—12:00 专业笔试
14:00—17:00 专业面试
地点:建筑学院教四-205室
联系人:常瑾、赵晓梅
联系电话:68322333
三、阅卷安排:
时间: 2013年1月10日 13:00—14:00
地点:建筑学院会议室
联系人:常瑾、赵晓梅
联系电话:68322333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1:
复试学生名单
序号
|
报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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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姓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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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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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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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培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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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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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60
|
王琼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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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081
|
王木子
|
4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012
|
蔡贺铭
|
5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125
|
衡立松
|
6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124
|
郝杰
|
7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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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121
|
刘肖波
|
8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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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101
|
于亚男
|
9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108
|
杨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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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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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36
|
李明远
|
1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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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30
|
商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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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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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24
|
马维康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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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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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29
|
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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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082
|
燕庆宁
|
15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126
|
夏妍苹
|
16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20852100160119
|
郝学
|
17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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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18
|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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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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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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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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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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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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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521001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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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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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
为保证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的录取质量,本校将对2012年报考本校的所有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及实施。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本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各有关二级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符合二阶段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下列资格审查:
1. 《2012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2. 考生身份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考生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要求(见本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