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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 /2013-11-10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以服装命名,艺工为主,艺、工、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原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北京市为主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拥有优质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在服装理论与设计创作研究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

一、培养目标
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要求,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培养具有坚实服饰文化理论基础和宽阔学术视野,掌握文化人类学、艺术理论、设计 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和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等相关学科前沿动态,运用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跨学科理论及方法,开展高水平的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抢救传承和设计创新研 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5.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的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8.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9.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学习资格。
 三、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方式: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登录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专栏(网址:http://yjs.bift.edu.cn/zsgz/index.htm),下载《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并发至信箱yjslhl@bift.edu.cn。同时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报考计划内定向的考生须在表中相应栏目填写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
2.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 4月10日(工作日)
3.        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十项:
1)   填写完成的《北京服装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或教务处的证明),考试时交验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入学报到时交验)。
3)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同等学力不要求。
4)   1-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字)。
5)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6)   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能力及成果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背面注明姓名)。
8)   1份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北京市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可从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专栏下载空白表格。
9)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提交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
10) 境外学历考生除提交以上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4. 报考费:200元(含专业初审、报名、初试、复试费),通过邮寄或现场缴纳,未交费者视为审核不合格。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邮寄报名材料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
 
北京服装学院   邮编:100029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4288145
邮寄报考材料请通过EMS,并注明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
四、 资格审查
我院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专业初审制度,学院将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和专业初审,审查合格者将参加入学考试,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加考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学院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于考试前到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查询网址:http://yjs.bift.edu.cn/zsgz/index.htm
五、 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1.        考试日期:2014年04月22日-28日。初、复试科目在此期间全部考完。
2.        考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
3.        初试考试科目:1)外语;2)专业基础。
4.        复试考试科目:1)专业论文;2)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1)中国服装史;2)设计综合能力。
六、 录取
1.        录取标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拟于6月初公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3.        录取类别:计划内非定向、定向。
4.       计划内非定向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
5.        录取的新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入学后由我院进行身体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查实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学籍,并将永久取消报考北京服装学院的资格。
6.        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制3年。
七、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1.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招生主页上查询,我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研究生部招生查询网址: http://yjs.bift.edu.cn/zsgz/index.htm.
2.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服装学院基础实验楼320室。
    咨询电话:010-64288145
    电子邮件:yjslhl@bift.edu.cn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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