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为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担负着财经理论政策研究和财政决策可行 性分析以及培养高级财会人才的任务;是社会声望卓著的专门培养财政、会计、审计等方面高级人才的机构,是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国第一批从 事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并具有学位授予的单位,是财政学博士后流动站,创办了我国第一个会计电算化博士点,2003年又成为我国第一批会计硕士专业学 位培养单位之一。2012年新增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招生,所内教育科研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49人,硕士生导师74人。多年来为我国财政、税 务、会计、审计及财务界培养了大量的高级人才,被业内人士称为财政界的“黄埔军校”。为提高财税系统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学术理论水平 ,配合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我所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进修班招生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脱产学习;
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者(成绩合格颁发结业证);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从事财经或相关工作二年的在职人员有资格申请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经济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二、招生专业
1、经济学财政专业(财政政策理论方向、国有资产管理方向、国家税收方向、宏观调控与财政方向、投资与财政方向)。
2、管理学会计专业(会计理论方向、国际会计方向、财务与会计方向、国有资本经营方向)。
三、报名及入学
1. 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5月15日至 6 月25日通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网站下研究生部教务处子网页进行进修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网址:http://218.97.250.37:8088 /HKCKSNewsmgr/jxsbm/VSLogin.jsp。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一经报名,报考费及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2. 网报流程:自行登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网站浏览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网上报考信息→交报名费50元(网银支付)→下载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 网上查询报名成功与否。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或逾期未交报名费者,网上报名信息无效,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报名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 25日之前将报考进修生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直接交送的方式交至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研招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三学期学费共计15000元(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6.开学当日持交费凭证办理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正式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费用。
四、学制和名额
1.学制:一年半(三学期)
2.招生名额:四十
五、教学方式
进修生与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起上课,在相应期间内修完我所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课程,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六、申请学位
取得结业证,如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满三年及以上,通过全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 语、学科综合考试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我所《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所申请学 位。研究生课程成绩从报名参加申请学位考试之日起10年内申请学位有效。申请论文答辩应按规定交纳学位论文答辩费。通过论文答辩者,由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 部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或管理学硕士学位,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190325 88190380
网址:http://218.97.250.37:8088/HKCKSNewsmgr/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