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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40余人(专项计划单列),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中各学科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普通招考生和“申请-审核”制招收的博士生。在录取阶段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人数在复试(考核)前公布。如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有出入,我校将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布。
一、报考方式
我校2017年将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①从在学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②在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③管理门类学科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④理学、工学和农学学科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
见《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直博生
见《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普通招考生和申请-审核生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年度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补充条件: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单证)和境外留学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申请-审核生还需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各类考生均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gsmis.bjfu.edu.cn/newbsbm/)进行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三)报名费:200元/人,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缴纳。
四、材料要求
(一)报名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需由考生手写签名后方可有效);
2. 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网报后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 身份证(正反两面);
6.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7. 发表论文或者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材料;
8.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 研究生证(含注册页);
10.《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1. 博士研究计划等材料(申请-审核生必须提交,以学院要求为准);
12. 体检表(体检时间应在2016年10月后,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
(二)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
考生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第7与第12项材料,其余材料按以下要求上传: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清单中的3-5、7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0年前的还须上传第8项,境外学历获得者须上传第6项;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3、5、7和9项;
(3)硕博连读生需上传5和9项;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0项;
(5)申请-审核的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1项,其他材料则按报考学院“申请-审核实施方案”要求上传;
2、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考生需要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第1、2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需提交第10项,其中,普通招考考生的报名材料直接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处,申请-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直接提交至报考学院。自行体检的须提交第12项。
考生参加初试/考核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研究生院或学院进行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初试/考核资格,具体以报名系统中《报名须知》通知为准。
五、初试(考核)资格、时间及地点
1、考生初试或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将在2017年1月中旬公布,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2、普通招考考生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12日,考试地点:北京林业大学第二教学楼,详细信息见准考证(考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3、申请-审核生的考核时间为2017年3月1-15日,具体安排请查询学院或学科公布的考核细则或考核方案。
六、初试(考核)和复试要求
1、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试包括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2)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外语水平考查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审核按所申报学科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见附件)。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普通招考生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申请-审核生根据考核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外聘导师(专业目录中带*者)仅限招收1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获得计划单列的导师(目录中带▲者),还可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方式招收1名博士生。
3、各院招收定向在就业的在职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院录取总数的10%,人文社科领域不得超过15%。按专项计划招收的人员以及高校专任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岗位聘用证明并同意其“在读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八、其他
(一)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能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可不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普通招考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申请-审核考生将安排在考核期间进行。
(二)学制、修业年限及奖助待遇
1、我校博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为5 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批准可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在学制期间,所有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3、凡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享受:①10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②1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③8000元/年的学校助学金;④导师提供的相应助研岗位津贴(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年)。优秀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
4、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在正常学制期满后未能完成学业的,学校可提供一年住宿并发放20000元/年的学校助学金。
(三)住宿安排
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博士生仅安排第一年住宿,住宿费需按规定缴纳,具体由宿教科负责。
(四)违纪处罚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10-62338380或62338214;传真:010-62337873 ;邮箱:yzb@bjfu.edu.cn。
2、导师信息及联系方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左侧的导师信息查询模块或各学院主页查询,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专业目录后的导师招生说明,并与导师提前联系沟通。
3、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01林学院:62336354 xuxinzhao2010@bjfu.edu.cn |
002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6210 yangdi@bjfu.edu.cn |
003工学院:62337050 zhihui@bjfu.edu.cn |
004信息学院:62338147 zhangping@bjfu.edu.cn |
005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8358 cailiaoyjs@bjfu.edu.cn |
006园林学院:62336634 lyon1981@163.com |
007经济管理学院:62338109 xiachfbj@163.com |
008水土保持学院:62338664 sbyjsgl@163.com |
009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zhao_yuze@qq.com |
010人文社会科学学院:62338383 |
01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2336615 hj_licaihua@bjf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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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8218/62338237,邮箱:jiwei302@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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