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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站小编 辅仁网/2017-06-07

 

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及相关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我校2017级博士研究生。现将名单(见附件一)予以公示,名单包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审核生和普通招考生,公示期为2017426日~510日。凡确定为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政审,由学生联系本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政审表,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盖章(北京林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及教职工可不用进行政审),并于61之前将政审表通过EMS邮寄至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主楼213房间

邮编:100083

电话62338380

邮箱:yzb@bjfu.edu.cn

 

注:

1、因生源情况,个别学科录取人数有所调整;

2、公示名单中,后期出现体检、学历学位或政审等不合格,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不予录取

3、录取通知书需在全国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方可发放;

4、各博士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解释考生的成绩等信息,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

 

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7426

 

 

在前期招生录取工作中,因部分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拟顺序补录相关考生,公示期为2017525日~68日。 

 

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017525


[点击下载] 补录考生名单.pdf


[点击下载] 政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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