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2006年森林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北京林业大学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突出对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的形式
复试采用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及方法
1. 笔试,满分100分
①专业综合笔试,闭卷,时间60分钟,内容包括《计算机高级语言》(要求使用一种计算机高级语言编写简单程序)、《单片机》和《测试技术》。
②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每门100分,3个小时。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为《机械设计》和和《电工学》
2.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全校统一组织,时间30分钟。
3.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时间为每组15-20分钟。每组2-3人,每组就某一个话题用外语进行对话讨论。由主考教师给与评分,如果考生不足2人,则由主考教师直接对话考试。
4.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每人时间10-20分钟。由主考教师直接提问,当面口头回答,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5. 心理测试,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全校统一组织。
6. 评分方法:由参加复试的教师分别依据规定标准,给每一位考生单独评分,然后取平均值。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外语听力×15%+外语口语×5%+综合素质面试×40%
五、附加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10分。
六、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附加分
七、录取
1、严格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的顺序;
2、调剂录取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3、录取类别四种: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计划外自筹经费。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4、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精神,在工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录取工作。
八、复式小组
由森林工程学科相关的教师3-5人组成。
七、复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笔试: 2006年4月16日上午8:00——9:00
外语口语: 2006年4月16日上午9:00——10:00
综合素质面试:2006年4月16日上午10:00——12:00
地 点: 森工楼218(人机工程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