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债券是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对绿色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界定,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的绿色程度和市场认可度。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生态环境服务 自然保护区》(LY/T 2239-2013)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国家林业局)于2013年10月17日正式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类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应遵循的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108个三级指标。其中“保护管理依法开展”、“管理能力建设到位”、“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生态环境维护有力”、“科研宣教功能健全”5个一级指标及下属各级指标是所有自然保护区必须审核的指标;“生态旅游规范有序”包含的指标仅对开展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进行审核;“社区关系健康和谐”包括的指标仅对具有周边社区的自然保护区进行审核。标准是用于具有资质的森林认证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森林类自然保护区进行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审核,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区可参考执行。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不仅有利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充分认识自身保护和管理水平,而且有助于行业管理部门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有效性,提升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生态环境服务功能。
《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LY/T 2277-2014)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国家林业局)于2014年8月21日正式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认证应遵循的指标体系,包含6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101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生态文化传播有力、生态旅游产品优质且旅游服务到位、生态环境维护有力、区域经济发展健康和谐、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完善等6个方面。标准适用于具有资质的森林认证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服务进行审核和评估。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不仅有利于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认识自身管理和经营水平,而且有助于促进森林公园的可持续经营,充分发挥森林公园在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传播生态文化和开展森林生态旅游三大功能上的作用。
据悉,自标准发布以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森林生态环境服务认证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国已有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等地通过第三方审核,获得“中国森林认证证书”。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104/t20210421_396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