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组织工作严格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2016年的博士生入学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时间和地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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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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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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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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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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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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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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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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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14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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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在中教1443室抽签、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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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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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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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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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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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清谈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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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为综合考试,主要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考察考生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水平。
综合考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试及综合能力考核。
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要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请有同等学力应试的学院提前做好命题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此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所有的统考考生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
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我院不予以录取。
三、复试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三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合计15分)+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5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70分)。
法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