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A类考生* | B类考生* | C类考生* | 备注 | ||||||
总分 | 联考科 | 单科 | 总分 | 联考科 | 单科 | 总分 | 联考科 | 单科 |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
目总分 | 目总分 | 目总分 | ||||||||
哲学[01] | 290 | 45(68) | 在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 | 在B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 |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 |||||
经济学[02] | 310 | 50(70) | ||||||||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 320 | 52(78) | *C类考生: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 |||||||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 310 | 52(78) | ||||||||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 310 | 55(80) |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19省(市); | |||||||
理学[07] | 290 | 43(68) | ||||||||
工学[08] | 300 | 43() | ||||||||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 320 | 50(70) |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 | |||||||
艺术学[0504] | 320 | 41(80) | ||||||||
师资计划* | 三区:系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 | |||||||||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 3门联考不低于225,单科不低于50,综合不低于100。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
工作年限大于6年且工作业绩优秀的总分可降10分,单科降5分。 | ||||||||||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 280 | 40(60)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
注:
1.“单科”栏括号外分数为满分值为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a),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b)。
2.照顾专业包括0801,0807,0819,0825、0826五个一级学科和081280软件工程硕士。
3.申请破格复试条件:(1)申请破格复试学科为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该学科生源不足;(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英语不低于65分,数学不低于100分,总分未达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为跨学科报考的统考考生;(b)总分较高但单科略低于复试基本要求,如达到单科降1分,总分超出复试基本要求总分15分以上的考生。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总成绩排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