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7
一、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熟悉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二、报考条件:
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毕业三年或以上(以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准)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其它各界人士符合条件也欢迎报考。
三、考试及录取:
1.入学考试:
英语、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逻辑)、公共管理基础(含管理学与行政学)、政治理论,共计四门。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录取:
北京理工大学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未被北京理工大学录取的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四、培养方向及方式:
1.培养方向:
行政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公共政策、国民经济动员与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事务与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等。
2.培养方式:
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学制二至四年。
五、学位授予:
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至少42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北京理工大学MPA研究生的全程培养费为3万元(含答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