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7
1.考生报考前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务必认真阅读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北京市的报名点只能选择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代码:1115;外地考生可选择各省市招办的报名点报名,并在各省市招办指定的地点参加统一入学初试。
3.考生务必记住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并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缴费照相(详见各报名点的具体要求),确认报考信息。凡选择北京印刷学院为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报名费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网上付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并于2012年11月12日-14日,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我校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本报名点电话:010-60261222、60261465
具体请参见我校《2013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gs.bigc.edu.cn/yjszs/)。
●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10001 – 82001)→ 应选择的指定报考点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 1115 北京印刷学院
100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1115 北京印刷学院
注:我校只接收报考北京印刷学院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两个学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