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考生参加复试的资格条件及复试安排
注意事项:
1.教育部制定的艺术类院校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学术型、专业学位):总分不得低于320,政治不得低于34,外语不得低于34,每门专业课均不得低于5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总分不得低于245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所录取的汉族学生不得超过10%。
我院有些研究方向根据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对复试分数线有特殊要求,请仔细查看各研究方向或导师的具体要求,以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港澳台考生请注意查看各导师对参加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
2.我院原则上按录取名额120%左右比例确定各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请考生仔细查看附件中各院系的研究方向所列可以进入复试考生的准考证编号和姓名。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4日前向各院系资格审核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如期前来参加复试,并按照所报考研究方向所规定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前来参加复试。无论何种原因,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由于我院线上考生较多,招生名额有限,所以不为考生申请破格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复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种方式考核成绩之和,采用百分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各研究方向的复试组将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复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5.考生参加复试之前必须先到各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交验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交复试费100元,并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领取体检表。请考生查阅各院系资格审核时间,如期参加资格审核;未按规定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而影响复试者,责任自负。
6.关于体检: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办理完资格审核领取体检表后,必须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体检。考生可在4月17—19日期间选择体检日期,请在选定日期的上午8:00-10:30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北京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四层(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电话:82548690)
要求:①考生自带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②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不如实填写,入学后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③体检前应注意停止服药,避免剧烈运动,休息好。体检前须空腹。
④体检时需缴纳100元体检费。
⑤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医院,研究生部将负责去医院领取体检结果。自行将体检表带走者本次体检结果无效。
7.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我院参加两门与所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笔试)。
同等学力加试的具体安排:(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
表演学院考生 (2人) | 表演理论 | 4月16日 8:30-11:30 | C601 | |
电影常识 | 4月16日 13:30-16:30 | |||
美术系考生1人 (导师:宫林) | 美术和电影基础理论 | 4月16日 8:30-11:30 | ||
美术作品分析 | 4月16日 13:30-16:30 | |||
美术系考生1人 (导师:刘旭光) | 图像叙事---光与影 | 4月16日 8:30-11:30 | A9层 美术系 | 考生自带数码相机、读卡器 |
剧本创作 | 4月16日 13:30-16:30 | |||
美术系考生2人 (导师:王跖) | 图像叙事---光与影 | 4月16日 8:30-11:30 | 考生自带数码相机、读卡器 | |
剧本创作 | 4月16日 13:30-16:30 |
8.考生参加复试后即可离校。复试成绩将于5月中下旬公布。5月底或6月中上旬发录取通知书。在此之前请不要来电询问。
9.我院初试、复试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10.我院接受投诉、申诉单位为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电话:82044801
举报电子邮箱:jjs@bfa.edu.cn、
举报受理部门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四号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11.调剂工作程序: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日期为2013年4月1日至5月5日。未进入我院复试的符合《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登陆调剂系统,查询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
研究生部
4月11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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