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舞蹈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国内外公认的“舞蹈家摇篮”。学校于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北京舞蹈学院在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的进程中,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仅积累下了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创、舞蹈史论等方面的众多学术成果,而且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欢迎有志从事舞蹈艺术研究和舞蹈专业实践的广大学子报考。
一、培养目标
北京舞蹈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舞蹈艺术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教育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舞蹈表演、教学或编创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推荐信。
注:申请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我校要求。
三、报名
登录http://www.gatzs.com.cn/“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请以招生信息网报名时间为准。
研究生报名确认时间届时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看待通知。
(注意:报考点请选择北京舞蹈学院)
四、申请材料(4月3日前发至邮箱yjs@bda.edu.cn)
个人申请(以下材料请登录北京舞蹈学院官方网站下载查看)
1.《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历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2.《担保人保证书》及担保人证件复印件(见附件)
3. 证件复印件(身份证、通行证/ 台胞证)*
4.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预期毕业证明原件*
5. 个人简历
6. 4张2寸照片(4.8x82.5px)
7. 户籍謄本(仅台湾申请者提供)
8. 硕士研究生申请者还需提供:
1)学习计划书(包括个人简历、学习经历、攻读硕士课程期间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等,要求800 字以上,用中文书写)
2)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摘要部分要求中文书写)
3)大学成绩单 *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推荐信 *
5)相关专业的作品录像或作品集。(舞蹈方向要求舞蹈剧目片段2 分钟以内,技术技巧展示1 分钟以内。)
五、申请、考试及入学时间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4月3日以前提交申请材料,考试及入学时间待官网公布。
六、其它注意事项
1.体检
港澳台侨学生来院报到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健康复查,如发现患有不适合舞蹈专业学习的严重疾病(如肝炎、肺结核、肾病、SHBA9 阳性、心脏病等),将取消入学资格。
2.保险
在京学习半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请自行办理。
七、费用
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硕士研究生:100元/人/专业
自费生学费收费标准
学历生同大陆/内地学生标准
公寓住宿费标准750-900元/年
注:
1.港澳台地区学生因非校方原因退学或休学,所交学费不予退款。
2.所有费用以银联卡(人民币)支付。
八、联系方式
如有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可向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如有资格审查及附件内容相关问题,请与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邮编:100081
招生办公室电话:+86-10-68935749 (假期可发邮件咨询)
港澳台办公室:+86-10-68937373
邮箱:yjs@b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