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23】5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人才的原则。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符合艺术学科的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原则。学院通过线下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鉴定、艺术素养、专业能力与学术研究能力进行全方位考核。既重视考生的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既往的学业表现和思想政治素养。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学院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复试管理水平,不断推进招生信息及时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方案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了进入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详见下表)。
复试分数线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
类型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
英语 (单科满分=100分) |
政治 (单科满分=100分) |
专业一 (单科满分>100分) |
专业二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
1 |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
全日制 学术型 |
40 |
40 |
60 |
60 |
362 |
2 |
艺术学理论130100 |
全日制 学术型 |
40 |
40 |
60 |
60 |
362 |
3 |
舞蹈 135106 |
全日制 专业型 |
40 |
40 |
60 |
60 |
362 |
4 |
舞蹈 135106 |
非全日制 专业型 |
40 |
40 |
60 |
60 |
362 |
5 |
舞蹈 135106 |
全日制专业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40 |
40 |
60 |
60 |
331 |
1、复试的方式
我院2023年将采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综合考察考生的研究能力、专业能力、学术潜力、英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内容和程序
考生将分别参加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线下考试,以及专业考试。
程序如下:
1) 考生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 现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笔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考试。
3) 专业考试由考生展示专业方向所涉及的表演、教学、编创、设计等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考生抽取专业方向的题目进行现场作答并回答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舞蹈学导论”“舞蹈教育学”两门笔试。
(详细的复试内容官网将另行通知)
4、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1、2日进行。各项考试的详细时间和具体要求将在我院官网及时公布。(www.bda.edu.cn)
日期 |
安排 |
备注 |
3月27-3月28日 |
复试资格审查 (包含上传个人履历、学术和获奖资料等。) |
研招网(具体操作流程见官网通知)
|
3月27-3月28日 |
缴纳复试费 |
|
4月1日 |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试 |
考试地点:北京舞蹈学院主教学楼(详细时间和考场安排见官网通知) |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
||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
||
4月2日 |
专业考试 |
5、资格审查
复试前,研招办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日期3月28日前,通过研招网上传审查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A、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扫描件(要求有照片且每学期均已注册);B、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彩色扫描件。
注:如学生证丢失请到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在读证明(加盖公章)并上传彩色扫描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考生下载并打印《2023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情况给予评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盖章,有工作单位考生由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或往届生与在职考生由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审查盖章。)填好盖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4)考生提交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3)。
为保障资格审查的真实有效,凡复试通过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所有考生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核。
(5)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术论文一篇。
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全面复查,材料审核以及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
1、英语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50分,口语50分),该项考试按1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笔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的总分按9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英语考试(听力、口语)得分×10%+专业考试得分×90%。
四、录取办法
1、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各占50%。初、复试总成绩将分学科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根据专业方向的计划数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中下旬在学校网站(www.bda.edu.cn)上公布。
2、复试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复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单科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表》进行核查,审核表造假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将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项目由考生自愿报名,初试英语成绩达到60分的全日制考生有资格参报该项目,复试期间将由我院和奥克兰大学的专家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报该项目的考生必须先取得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后,再根据网络面试成绩的排序,按计划数择优被录取。(联合培养项目的网络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官网进一步通知)
6、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我院今年没有破格复试的考生。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我院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上级下达的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再次进行资格复核,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五、调剂
我院2023年不接受调剂。
六、选报导师
学院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后,将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开展选报导师工作,届时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培养计划。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将在录取入学后组织考生统一体检。逾期未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复试收费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标准:100元/人
收费编码:173056003(京发改【2008】1974号)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通过研招网缴费)
九、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与监督
复试的全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监督工作由各院系归属党总支书记负责部署,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和研招办工作人员将巡视监督。
考生若对复试过程及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如考生对我院的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8935749(咨询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6871533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电子邮箱:yjs@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100081
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