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中医学:英语成绩≥49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76分
中药学:英语成绩≥4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80分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复试,分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进行复试。
每学科组织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中有考生进入复试的博士生导师全部参加,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由各学科负责,各复试小组均安排秘书一人。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先由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个人陈述(主要包括硕士阶段课题研究情况、既往科研工作情况、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今后科研工作打算等),再由各位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考查,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满分100分)和评语,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导师在面试时对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研究生院通过政审表及个人档案审核。
3.复试时间
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负责通知。
三、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进行。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每名导师只能录取1名博士研究生;同一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复试者,录取时须充分尊重导师意见;各学科考生面试后,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018年录取后,带教在校生超过学校限额的导师,明年停招一年。
3.公示
研究生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后由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招生计划
2018年博士招生总计划24人,其中中医学14人,中药学10人。硕博连读每专业已录取2人,则本次录取为中医学12人,中药学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