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所)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复试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复试考核质量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学院、附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复试导师组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复试考务工作规范。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方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从价值观、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的考查,加强对临床研究生职业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着力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做好调剂工作
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复试考生名单。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本校生源中进行调剂,本校生源不能满足的可在校外生源调剂。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调剂后生源充足的专业对调剂生实行差额复试。首批复试完,仍有缺额的专业,可进行再次调剂复试。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
1.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的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面试。
2.复试的组织形式及要求:
专业课的笔试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及格。
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英语听力考试的相关工作,考试时间半小时,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的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由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教学院、附属医院(所)负责组织。
各专业一般应由学科组成员组成5~7人的复试小组,并确定秘书1人。考生较多的专业可分组面试,每个小组确定一名组长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各学院或各专业需制定具体的专业能力面试方案,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应有事先准备好的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可采取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试题难度适宜,抽取试题量按面试学生的2~3倍准备。英语口语测试在面试时进行,可采取问答或翻译的形式,口语成绩计入专业面试成绩。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当场给出成绩(满分100分)、评语及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1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按照总成绩高低,分专业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
五、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为准),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院核实后按政策予以加分并公示。
六、体检事宜
由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考生体检事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4月2-4日,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药学院、医药信息工程学院的相关硕士专业
第二批:4月8日-11日,其他学院及附院的相关硕士专业
时间安排表
流程 |
第一批 |
第二批 |
考生报到 |
4月2日上午 |
4月8日下午 |
体检 |
4月3-4日 |
4月9-11日 |
专业能力面试 |
4月3-4日 |
4月9-11日 |
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 |
4月2日下午 |
4月9日下午 |
报送面试结果(含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登记表) |
4月4日 |
4月11日-12日 |
各部门于3月29日上午11:00前报送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考教师名单、各专业具体复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经审核后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复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同时公布咨询及申诉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等信息,接受监督,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
八、录取
1.严格资格审核及信息公开。各部门应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复试结果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名单、初试、复试成绩等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审核备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者上报。
2.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考生的成绩统计、计算结果、面试记录等原始资料进行抽查,以保证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考生在复试期间如有相关问题可向学校反映或申诉,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551-68129047,邮箱:azyjw@ahtcm.edu.cn,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551-68129404,邮箱:yanzhaotj@qq.com 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1号,邮编230012。
2018年3月28日
附:
1.考生报到:(报到、缴费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通知)
第一批:少荃湖校区,4月2日上午9∶30-11∶30
第二批:梅山路校区,4月8日下午 2∶00-5∶00
报到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政审材料(主要包括学习工作期间政治思想情况、学习、工作表现,政审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1寸免冠照片一张,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成教、自考和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还须携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因报考医师资格,毕业证书原件不能带来的,需交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交研究生院备查。应届生不能提供学生证,除开具在校生证明外,也请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交研究生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