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组,校长郭永存任组长,副校长王其东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监察处处长及 各招生学院院长组成;同时,成立以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督察组。各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工作。各复试组织的主要职能及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
二、报到和资格审查
(一)报到
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第一志愿考生由各招生学院通知,调剂考生由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通知)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考生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再到各招生学院报到。
(二)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各招生学院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后,招生学院留存《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原件以便归档。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复试内容
1.主要内容和方式
(1)笔试
笔试分为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复试科目1门,满分100 分、时间2小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2门,满分均为100 分、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要求测试考生的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条件不具备的学院可以申请外国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外语水平测试总成绩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英语水平测试前,各招生学院必须制定详细的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应当场给分(客观题部分除外),条件允许的,应将口语测试过程全部录音。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可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
复试要认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
以上复试试题提倡招生学院建立试题库。
(5)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由研究生院与校医院联系。
2.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特别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 重”的要求进行。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 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3.破格的有关要求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4:3:3的权重计算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0.4。
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确定拟录取类别。
(三)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时间: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最新通知。
2.同等学力加试:由有关招生学院统一安排。
3.各学院专业知识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详见学院网站最新通知。
(四)上报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学院于复试结束后3天内,上报复试结果和《复试情况表》、《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材料。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专业与考生报考我校专业不同时,务必要有考生同意并签名的书面协议,在材料上报时要予以说明。
四、其它事项
1.各学院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于3月18日前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
2.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3.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安排、复试与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另发)试卷命题等工作,以及推免生的通知工作。试卷命题的保密执行初试试卷命题的保密要求,学院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协议留存学院备查。
4.各学院加强对复试导师的遴选与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
5.专业课笔试试卷必须密封评阅,由各学院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完成阅卷任务。考生专业课笔试答卷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
6.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7.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8.复试期间,学校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巡视。
9.各种复试材料,请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备查。
10.《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情况汇总表》等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硕士栏目下载。
五、申诉渠道
部门: 监察处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168号安徽理工大学
邮编: 232001 信箱: jchc@aust.edu.cn
电话: 0554-6668952 传真: 0554-666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