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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安徽理工大学 /2014-04-02

 安徽理工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学费标准

1、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三年学制和两年学制)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3、学校配套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政策。

二、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等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院士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3%。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受益面为100%。第一学年按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分为两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9000元/生·年、二等8000元/生·年。第二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分为三个等级。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

(三)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

(四)学科竞赛奖励。用于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六、其他事项

    1、如果本相关事项说明中涉及内容与国家和省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和省政策为准。

    2、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54-6633985)或研工部(0554-6633195)咨询,并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学校致力于多渠道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广大研究生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求学环境。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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