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现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15】17号《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成立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组 长:朱昌青
成 员:王伦、王绍武、王素凡、方臻、江家发、宇海银、倪永红、耿保友、焦莉娟、熊言林、孙红霞
二、复试对象与名额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一区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2.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鉴于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的考生调剂数据是动态的,各学位点参考考生本科学习阶段所在院校以及报考院校的社会声望及教学水平,同时考虑其初试成绩和其他方面综合素质,做到好中选优。
3.各专业复试考生名额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2-1:1.5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4.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133名。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8:00-17:00前到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生化楼二楼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B219)进行资格审查及交费,资格审查时须持: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考生政审表。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相关文件标准,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芜湖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上午7:00-9:30抽血(要求空腹),其他项目时间可延长至12:00,考生需自备一寸照片,体检费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表在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时发放;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五、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分为专业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学位点组织进行,满分10分;
2.笔试。由各专业组织进行,满分30分;
3.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素养、治学态度、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满分60分;
以上环节均保留原始复试数据材料,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4.笔试内容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加试安排另行通知,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具体复试安排的时间和复试科目随后发布,请予以关注。
六、复试录取工作
1.各硕士学位点分别负责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工作。
2.各学位点在复试时,要就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给出考核意见,对国家教育考试中是否有违纪现象重点排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相关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和实验操作及综合面试的成绩,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4.复试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5.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个系列从高到低排序,在符合招生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按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调剂考生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7.各学位点按照复试成绩计算办法,核算考生复试成绩并排序,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须考生签字确认。
8. 拟录取学生须当场确认录取信息,不能或不愿当场确认录取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录取机会顺延。
七、初录结果公布:
按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复试成绩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别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所院核定后,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八、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上述工作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