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2015]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孝兵
成 员:朱国萍 聂刘旺 席贻龙 张小平 鲁亚平 华田苗 柯丽霞
郝家胜 王友保 汪 鸣 潘红春 陈冬生 刘再群 许岳慷
袁兴龙 李 恩(秘书)
二、复试内容
1、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等方面。复试全部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2、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3、 专业素养考核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办法
(一)一志愿生源复试办法
1、 各专业复试笔试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指派专人命题、制卷,并做好保密工作。考生答卷应将学生姓名密封后由二人以上流水阅卷、评分、统分。
2、 面试内容由学位点负责人负责确定,面试应由三人以上组成面试组(人员由学位点负责人确定)进行面试打分。学位点招生计划不足5人的,与其他学位点联合组成复试面试组。
3、 复试成绩计算:笔试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综合面试60分;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4、 各专业应由学位点负责人指派专人进行成绩复核和录入工作。
5、 按总成绩排序,进行公示,确定录取专业,待报到入学后2个月内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
6、 各专业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7、 对初试成绩合格但复试不合格而不予录取的考生,复试小组要写出书面意见,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调剂生复试办法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 所有调剂生到申请调剂的专业和一志愿生源一起参加复试,其中专业笔试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按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安排。
3、 复试成绩计算:笔试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综合面试60分;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4、 按总成绩排序,进行公示,确定录取专业,待报到入学后2个月内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
5、 第一次参加自己申请调剂的专业复试而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若想参加学院其他专业复试,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6、 各专业应由学位点负责人指派专人进行成绩复核和录入工作。
7、 各专业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三)其他
1、对同等学力考生在正常复试的基础上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于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照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办法对其进行加试。
四、组织复试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 所有考生直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生命科学学院二楼)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要求:核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并收取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体检
1、 时间:每天上午7:00-9:30抽血(要求空腹),其他项目时间可延长至12:00。具体日期各学院自行安排。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5960502。
2、 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双面打印)须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费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 各专业复试小组应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拟录取办法
1、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2、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符合规定者以及未参加全部项目的考核者不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要经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5、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六、复试小组安排情况
一志愿考生复试小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和学科教学(生物)专业
第二组:生物学一级学科各专业
第三组:生态学一级学科专业
对于调剂生的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调剂生随到随时进行复试。
七、其他相关规定
1、导师确定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校研字[2014]20号)执行,具体时间在硕士生入学后2个月内完成。
2、请相关专业做好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的命题工作(考试时间为3小时)。
3、拟录取学生当场确认录取信息,不能或不愿当场确认录取信息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的资格,空出的录取机会顺延。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程序。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切实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程序,提前开展业务培训,周密布署,规范流程,做好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2、坚持标准,择优录取。
各专业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坚决抵制徇私舞弊、走过场等不正之风,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切实维护研招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九、上述分配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