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安徽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1977年组建马鞍山钢铁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到安徽省,实行省部共建,2000年合并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安徽工业大学。
学校现有佳山、秀山两个校区,共占地面积2561.5亩,校舍建筑面积8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70余万册。学校建有省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学科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钢制品检测中心1个,教育部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9个,有17个教学院部,并设有研究生院、创新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326人,各类研究生2473人,专任教师1302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63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45人,博士生导师42人,拥有“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皖江学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等82人,有安徽省高校人才团队5个、科技创新团队22个、教学团队10个,享受国务院和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37人次。学校还聘请了包括12名两院院士及从海(境)外聘请兼职教授30余人,一些著名的科学家包括诺贝尔得主来校讲学;外国专家、外籍特聘教授定期到校工作,促进了学校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能力的提升,扩大了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
近三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务院部委项目等192项,安徽省各类科技项目349项,教师发明专利数和综合创新能力连续三年居安徽省属高校第一。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始于1980年初,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硕士点,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资产评估五大类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目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硕士生两大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非脱产的)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
学校地处安徽省最东部的马鞍山市,毗邻南京、合肥两大省会城市,是长三角经济协调成员城市,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箭头”。马鞍山市是中部地区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同时拥有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交通便捷,气候宜人,是莘莘学子求学立业的理想地方。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 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见《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初试、复试笔试科目汇总表》。
(三)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遴选办法和接收章程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公布。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录取者不得再参加统考。教育部要求的时间内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四、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
(一)网上报名
1.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事先了解报名点缴费方式,凡不按要 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5.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现役军人报考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研招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需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不包括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我校非报考点,有关现场确认、考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各相应报考点最新信息。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网报中各项信息,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部分未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的报名点需现场缴纳报考费。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报名、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旦发现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参见全国统一时间,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复试等其它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ahut.edu.cn/
六、学费与奖助体系
我校2017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最新信息。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创新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等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博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一学年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为一等学业奖10000元/生,调剂为二等学业奖8000元/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等级和比例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4、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资助和激励优秀研究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研究学习中,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2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本校和“211工程”及以上高校的推免生、“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30%者;二等奖奖金1万元,发放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的“211工程”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平均学分绩排名本专业前45%者;三等奖奖金5千元,发放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一等奖奖金3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
符合优秀新生奖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相应的优秀新生奖外还可同时享受第一学年1万元的学业奖和6千元的国家助学金,符合学校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参评国奖。
5、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博士生每年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按10个月计发。 定向生、委培生、在职人员、本校教师(含档案未转入者)等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2.“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适应多方面、全方位培养研究生的需求,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提升研究生管理实践工作以及知识运用的能力。
3.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高校目前尚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015年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可在国家和省教育厅资助网以及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详情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
4.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
(三)创新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创新研究、高水平学术论文、优秀学位论文等学术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四)学科竞赛奖励。用于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七、其它
我校与美国普渡大学(世界顶尖大学)盖莱默分校国际合作培养硕士双学位(获得境内、外硕士学位)项目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4US1A20131554N)。为学生搭建了很好的国际化教育的交流平台。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在“挑战杯”等全国大赛中频频获奖,研究生署名第一作者高水平成果越来越多,被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大幅度增长。每年研究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主要集中在华东、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区域优势。
学校致力于多渠道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广大研究生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求学环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5-2311612;
研招QQ群号:182440658(申请入群时请注明:报考年份+报考专业+姓,入群后请据此改名)
EMAIL:412299520@qq.com
附:2017年各院所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 http://graduate.ahut.edu.cn/zsxxw/bszs/ysj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