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达《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新的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教育具备以下特点: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
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一般可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边工作边学习,不影响兼职和创业。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有在职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有应届毕业生(国家报考政策上有年限要求的学科专业除外)。
二、分别下达招生计划
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坚持同一质量标准
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五、学历、学位证书双证管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将纳入我校现行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保障人才培养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将成为学校学术研究的重要人力资源,是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我校2019年非全日制(双证)的相关政策
对于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解决住宿,暂时无国家拨款奖助学金,其他奖励参照当年相应的奖助文件和奖励办法。
学费标准为:工程硕士(MEM)8000元/年,会计专硕(MPACC)、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000元/年。
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依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可纳入派遣计划,毕业时依据学生意愿可发放三方协议和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当年最新政策执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样的文献检索、体育设施和一卡通等学校公共资源,统一办理学生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录取类型一旦确定,入学后不得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