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信息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文件进行实时更新)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学习方式及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学制:基本学制3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校博士总指标的50%。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09月0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且满足学科的具体业务要求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04月23日;
具体请查看《安徽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办[2016]5号)和《关于2019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报名时间等要求见《关于2019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9年04月26日下午2:00-17:00
确认地点: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教学楼215室)
确认缴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规定,博士报名费250元,现场确认时微信扫码支付,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审核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2)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下载,盖研招办公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结论。考生需在学信网上做学籍(历)验证,生成验证报告。现场审核时,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报名时交验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名。
(5)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下材料复试时交由学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1)两名或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正高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材料,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会决议等。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或未现场确认,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必须承诺学历(位)和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在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如查证存在不实情况,将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
2019年04 月29日-05 月05日,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考试
博士普通招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其中满足“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可以免初试。“申请-审核制”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安徽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2019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有意愿申请“申请-审核制”的考生请于2019年01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01月18日左右各学院网页公示经初审通过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申请-审核制”考生直接参加综合考核。初审未通过的“申请-审核制”考生需修改报考信息后方可打印准考证以参加初试、复试。
1、初试相关规定
(1)初试的主要形式:笔试。
(2)初试人员:经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且报考条件不满足“申请-审核制”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3)初试科目
①英语。由笔试语法部分(120分钟)和学科前沿文献综合测试(30分钟其中PPT汇报15分钟)两部分组成;
②两门专业课(学科平台科目、方向平台科目)各18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科目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的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可查阅《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时间:2019年05月04日-05月05日;
(5)初试地点: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或官网上的通知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场位置)。
2、复试相关规定
(1)复试的主要形式: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学院组织安排,采取综合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博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2)复试人员:拟“申请-审核制”考生及所有参加普通招考初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3)复试要求:具体见各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等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工作后在各学科所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方式:[英语100分(分为笔试语法部分和学科前沿文献综合测试部分各50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3×60%+复试综合面试100分×40%。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结果不合格者;
3、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定向协议的定向博士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非定向博士生;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截止到2019年9月1日仍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六、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及就业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根据就业去向分为定向和非定向。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信息。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按基本学制10000元/年缴纳。
2、住宿费
住宿费为1200元/年。
3、奖助学金政策
详见下面《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
八、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申诉电话:0555-2311499(监察处),0555-2311612(研究生院);申诉邮箱:jwbgs@ahut.edu.cn(监察处),yjsb@ahut.edu.cn;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
十、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应就报考博士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届硕士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考博QQ群:324587231,申请加入后请修改备注:考试方式+姓名+报考专业
安徽工业大学代码:1036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55)2311612;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ahut.edu.cn/
学校研招办地点:佳山校区3#教学楼215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243002
冶金工程学院网址:http://yjxy.ah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址:http://clgc.ahut.edu.cn/
化学与化工学院网址:http://hgxy.ahu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网址:http://jxgc.ahut.edu.cn/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网址:http://ggxy.ahut.edu.cn/
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优秀新生奖
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对象必须是入学前两个学年内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正式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档案转入我校的生源;奖励对象不分硕士期间就读的学校或科研院所,重点考察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和科研潜力,优先奖励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各等级的奖励金额如下表: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 |
(单位:元) |
|
一等 |
30000 |
二等 |
20000 |
三等 |
10000 |
具体见《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试行)》文件。
二、学业奖设置
我校所有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不含非脱产以及人事档案(含工资等)不转入的)在正常学制内,学业奖学金的设置标准如下:
等级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备注 |
一等 |
12000 |
12000 |
12000 |
(1)第一学年按综合成绩总分分专业排序,各专业排名居前30%者为一等奖,居后70%者为二等奖; (2)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确定各专业排名居前30%者为一等奖,居后70%者为二等奖 |
二等 |
9000 |
9000 |
9000 |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我校所有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不含非脱产以及人事档案(含工资等)不转入的)在正常学制内,每生每年可申请获取13000元(按10个月每月1300元发放)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名额按省厅下达指标为准。
五、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及助学金设置
研究生其它奖学金按学校统一设置的校长奖学金等的评选办法。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相应津贴,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