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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安徽工业大学 /2014-03-31

  

 

 

 

 

 

 

研究生院

 

 

 

 

研究生〔2014〕2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李家新任组长,葛芦生、张国宝任副组长,王军、王俊、韦良德、张志红、张传香、高庆生、谢能刚、潘紫微为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组织本次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张国宝任组长,王俊、毛国红、苏萍、宋帮元、季钟秀、杨卫兵为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督查组负责监督整个复试过程,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公正公平。

3.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院长、学科负责人等相关专家、导师及研究生科研秘书组成,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学院复试办法和细则,负责确定各专业复试组成员、复试名单、组织专业笔试、面试(或实践环节)、拟录取等工作的安排。

二、复试程序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安徽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程序如下: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在学院网页上开设专栏,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本单位今年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包括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招生计划安排及调整、复试考生信息(对破格、加分或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要进行说明)、拟录取信息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上述各项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招办备案。

2.各学院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笔试、面试内容及参考文献等。复试名单按达线生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凡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数高于该专业学科招生规模数120%的(管理类联考按大类计算),不再进行调剂。第一志愿达线生源不足的接受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一般为1:1.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及参考文献应与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一致。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诚信评判、外语测试(非外语专业)、专业考核等方面。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可增加实验技能测试或现场演示等。

3.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生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等。各学院组织考生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和专业综合面试等。会计硕士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4.根据《安徽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分类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各学院将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院,并自行保存好复试所有相关材料。

5.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拟录取信息进行审核,报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2014年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审核备案。各学院务必做好信息备案公开前的录取检查校验工作,加强审核把关。最终的录取信息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者上报。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1.招生计划公开。各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的情况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研招办,研招办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6.招生单位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五、日程安排(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熟悉工作流程,周密布署,并做好预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要经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审批。

3.对初试成绩合格、复试后不予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复试组须在该考生的《复试情况登记表》中详细说明,经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4.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组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坚决抵制徇私舞弊、走过场等不正之风,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切实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监督电话:

0555-2311499(纪委),电子邮箱:jwbgs@ahut.edu.cn

0555-2311612(研招办),电子邮箱:yjsb@ahut.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附件:1.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2.学校2014年国际合作培养双学位项目介绍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

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3月27日前

召开分管院长和研究生科研秘书会议,布置工作

3月31日前

学院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并报至研招办,同时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相关专业的复试注意事项及一志愿复试名单。

4月4日下午4:00前

学院自行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考生调剂,通知已接受复试的调剂生参加复试事宜,按要求报最终复试名单至研招办。

4月7日8:00至17:30前

参加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本部三号教学楼一楼西侧走廊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4月7日下午

1.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2.会计硕士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英语测试(具体安排7日上午报到时通知)

4月8日上午7:30前

考生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见考生报到后领取的报到证)

4月8日上午8:30-12:00

心理测试、专业课笔试(具体安排见考生报到后领取的准考证和学院网站)

4月8日下午1:30-6:00

各学院组织考生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和专业综合面试等(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

4月10下午

下班前

公示会计硕士拟录取人员名单

4月12日前

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回复拟录取考生,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上及时给予回复,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时间期限学院自行决定,建议4-8小时内)。电话告知一志愿不予拟录取的考生。

4月12-13日

我校2014年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见MBA中心通知)

4月13日前

各学院公示第一批拟录取人员名单

4月15日前

各学院根据要求报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报校审核

4月16-18日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并组织第二批等后续复试与录取工作,流程及要求同第一批复试。

4月20日前

各学院报总拟录取名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等,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复核并公示。

4月30日前

研究生学院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示。

 

附件2

学校2014年国际合作培养双学位项目介绍

 

1.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与美国普渡大学盖莱默分校合作举办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4US1A20131554N)。

该合作项目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由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完成,符合留学要求的学生赴美学习一年。合作双方相互提供学生成绩单,相互认可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取得的学分;学生完成合作项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学分,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合作双方分别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未达到留学要求的学生,可继续在我校相同学科专业学习,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学分,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项目学生来源其一为当年录取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其二为新生入学后在相近学科和相应交叉学科中通过申请选拔进入该项目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国际合作培养校际交流项目。根据我校和美国普渡大学盖莱默分校(Purdue University Calumet)的合作协议,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赴普渡大学盖莱默分校访学交流。学科方向包括:电子、电器、电讯、计算机、软件、机电、机械、热工、热能、流体、材料及土木工程。参加访学计划的学生,在美国普渡大学盖莱默分校学习一年。合作双方相互提供学生成绩单,相互认可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取得的学分;学生完成合作项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学分,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合作双方分别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相关说明:美国普渡大学是全球顶尖的工程学校之一,其盖莱默分校硕士学位课程与普渡大学主校共享。

学生申请赴普渡大学学习的基本条件是: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GPA3.0以上),英语通过托福要求(写作18,口语18,听力14,阅读19,总分77)或者通过雅思要求(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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