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和相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按照我校推免工作进程安排,我校2014年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现将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复试报到(负责单位:研究生院)
推免专业所在学院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报到要求 |
冶金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0月18日 8:30-11:00 |
佳山校区3#教学楼北楼215室 |
1、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交由审核,复印件留存(事先用订书钉订好) 2、交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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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能源与环境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
10月18日 14:30-17:00 |
秀山校区汇文楼A栋212室 |
2、体检(负责单位:校医院)
时间:10月21日上午8:00-9:00
地点:冶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在佳山校区校医院;其它学院在秀山校区校医院。
体检费:70元(自备零钱)
备注:不要求空腹。
3、复试(负责单位:各相关学院)
复试地点由学院自定,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
心理测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9:20--9:40(考生自备2B铅笔)
综合面试时间:10月21日上午09:50-11:30
4、推免生的网报
推免生必须凭教育部下发的校验码才能网报,校验码下发后将转发各学院。
备注:校验码为一次性码,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请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准确无误填报。
5、推免生的现场确认
推免生的现场确认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前往,具体时间待市招办定夺后通知各学院。
6、请各位推免生及时关注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网页最新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研究生院
二0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