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
4.坚持客观评价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组长:钟晓敏
副组长:王奎泉
成 员:监察处、研究生院负责人,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
三、招生名额
2018年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12人。
四、复试基本分数线
另行公布。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面试内容与方法(20分钟)
(1)介绍工作、学术经历和学术背景(5分钟以内)。
(2)教师提问与讨论。
2.英语听说测试内容与方法(5分钟)
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老师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六、复试小组人员
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招生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另设秘书1人。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七、复试工作
1.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复试考生须如实向我校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及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具体安排 |
时 间 |
地 点 |
报 到 |
5月14日下午 |
浙江财经大学4号学院楼106教室 |
专业面试 英语听说测试 |
5月15日 |
浙江财经大学4号学院楼105教室 |
3.成绩计算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初试成绩总分/3*4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60%计算考生总成绩。
八、录取工作
1.招生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生院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招生学院提出质疑,学院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86731511、8675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