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三、成立复试纪检小组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检查。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详细安排见《附表:2014年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对于专业英语的掌握能力。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http://yjs.zufe.edu.cn/show.aspx?id=2942
2.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六、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综合面试×面试权重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原则上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在专业课笔试的基础上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调剂
调剂的主要原则:
1.具有本科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个别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
3.跨专业调剂时,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未参加数三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4.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5.学术型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也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八、资格审查
时间:4月8日8:30至11:30。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6号教学楼413办公室。
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外单位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经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4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2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术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供所报考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由教务部门出具证明)。
(5)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九、其它复试内容
1.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2.政审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通过向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调取政审材料的方式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工作咨询与申诉电话
复试工作咨询与申诉电话:0571-87557159。
浙江财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