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 2008 年招收在职攻读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 、 2004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方法
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08 年 7 月上、中旬。 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收工程硕士领域及招生计划
序号 |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招生学院 | 招生人数 |
1 | 机械工程 | 430102 | 机电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235 ,鲁老师、蒋老师) | 除项目管理专业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 100 人之外,其它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自定 |
2 | 工业工程 | 430137 | ||
3 | 动力工程 | 430107 | ||
4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0109 | 信息工程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651 ,陈老师、毛老师) | |
5 | 控制工程 | 430111 | ||
6 | 计算机技术 | 430112 | ||
7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430114 | 建筑工程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460 ,郑老师) | |
8 | 化学工程 | 430117 | 化材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411 ,寿老师) | |
9 | 材料工程 | 430105 | ||
10 | 制药工程 | 430136 | 药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179 ,钱老师) | |
11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430122 | 生环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857 ,吴老师) | |
12 | 环境工程 | 430130 | ||
13 | 生物工程 | 430139 | ||
14 | 项目管理 | 430140 | 经贸管理学院(联系电话: 0571-88320381 ,夏老师、陈老师) | |
15 | 物流工程 | 430141 |
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 430100
五、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
1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 GCT) ;
2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1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 ,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GCT 考试 ( 考生取得的 GCT 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 1 个培养单位报考。报考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GCT 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
GCT 考试的命题依据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 年版)。
第二阶段,达到当年我校规定的攻读工程硕士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 2008 年 12 月初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 、持有 2007 年工程硕士 GCT 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当年我校规定的攻读工程硕士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25 日 、 26 日。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一)报考者本人填写的《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 10% 。
八 、培养经费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费为 2.5 万元。
九、其他
课程安排等培养环节请咨询各相关学院。另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www.gs.zjut.edu.cn/zsxx/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