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化工学院组织机构:
组 长: 陈银飞
副组长: 李国华、肖春
成 员: 李小年、马淳安、高建荣、莫卫民、计建炳、任杰、贠军贤、周春晖、宋庆宝、唐浩东、刘幸海、褚有群、孙楠
秘 书: 刘会君、郑明明
纪律监督:肖春、于凤文、洪一鸣
材料学院组织机构:
组 长: 陈晓
副组长: 车声雷
成 员: 陈晓、车声雷、黄辉、楼白杨、王旭、张文魁、郑国渠、钟明强
秘 书: 寿黎南
纪律监督:黄辉
海洋学院组织机构
组 长: 孙 毅
副组长: 张国亮
成 员: 孙培龙、张国亮、裘俊红、沈江南、曾淦宁、阮慧敏、丁玉庭、孟祥河
秘 书: 章 怡
纪律监督:孙培龙、陈国波
三、招生名额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考生类型
|
招生名额(含推免生)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工程
|
学术型
|
37
|
化学工艺
|
学术型
|
6
|
|
工业催化
|
学术型
|
41
|
|
应用化学
|
学术型
|
54
|
|
海洋化学与化工
|
学术型
|
18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学术型
|
12
|
材料学
|
学术型
|
37
|
|
化学
|
有机化学
|
学术型
|
16
|
分析化学
|
学术型
|
10
|
|
物理化学
|
学术型
|
10
|
|
植物保护
|
农药学
|
学术型
|
13
|
|
合计
|
学术型
|
254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59
|
|
材料工程
|
专业学位
|
13
|
|
合计
|
72
|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复试分数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确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其中以下专业因生源数充裕,故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化学工艺
|
≥316
|
≥38
|
≥57
|
有机化学
|
≥294
|
≥38
|
≥57
|
分析化学
|
≥321
|
≥38
|
≥57
|
材料学
|
≥310
|
≥40
|
≥57
|
2.复试方式
1)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
复试分轮次进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第一轮(4月1日)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和院内调剂生,第二轮(4月3日)复试为调剂生。具体复试方式分下列几种:
第一种: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150%的学位点,包括化学工艺、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采取如下办法开展复试:
(1)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50%确定参加第一轮复试的人数;
(2)没有进入第一轮复试名单的上线考生,本人可自愿申请院内调剂,直接参加我院其它一志愿上线不足的学位点的第一轮复试,所申请学位点依据教育部的调剂资格要求和我院调剂原则确定是否同意,并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第一志愿为化学工艺专业,且通过复试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还可申请参加学院其它学位点的第二轮复试;第一志愿为有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专业,且通过复试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只能申请参加我院物理化学和农药学学位点的第二轮复试,所申请学位点依据教育部的调剂资格要求和我院调剂原则确定是否同意,并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4)如果第一轮复试后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名额数的120%安排第二轮复试。
第二种:上线人数介于计划招生数100%~150%的学位点,即化学工程,采取如下办法开展复试:
(1)第一轮复试为一志愿上线考生;
(2)只有在第一轮复试完成后,有剩余名额才能第二轮复试进行;
(3)参加上述两轮复试的考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50%;
(4)如果上述两轮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名额数的120%安排第三轮复试。
第三种: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的学位点,包括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物理化学、农药学。采取如下办法开展复试:
(1)第一轮复试是一志愿上线考生;
(2)第二轮复试是调剂生;
(3)参加上述两轮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得多于计划招生数的120%;
(4)如果上述两轮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名额数的120%确定人数,并安排第三轮复试。
2)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复试
化学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考生复试均分两轮完成,第一轮(4月3日)是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轮复试完成后剩余名额安排第二轮(4月3日)调剂生复试。
如果上述两轮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名额数的120%确定人数,并安排第三轮复试。
3)海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
海洋化学与化工专业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采取如下办法开展复试:
(1)第一轮复试是一志愿上线考生;
(2)第二轮复试是调剂生;
(3)参加第两轮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得多于计划招生数的120%;
(4)如果上述两轮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名额数的120%确定人数,并安排第三轮复试。
3、复试小组成员
1)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专业:
第一组:计建炳(组长),于凤文(副组长),贠军贤,邓东顺,刘学军
秘书:张智亮
第二组:姚克俭(组长),王建黎(副组长),孙勤,陆向红,姜洪涛,蔡亦军
秘书:沈绍传
第三组:章连众(组长),艾宁(副组长),程榕,张颂红,姬登祥,孙小方
秘书:李琰君
第四组:计伟荣(组长),祝铃钰(副组长),李育敏,聂勇,杨阿三,郑燕萍
秘书:周猛飞
第五组:潘海天(组长),蒋春跃(副组长),高云玲,王广全,李肖华
秘书:卢美珍
化学工艺专业:
任杰(组长),金宁人,慎炼,赵德明,吴纯鑫
秘书:袁海宽
应用化学专业:
第一组:许丹倩(组长),童少平,潘再法,罗书平,苏畅,韩亮,赵峰鸣
秘书:陈赵扬
第二组:严新焕(组长),项斌,高云芳,施梅勤,毛信表,夏爱宝,李美超
秘书:陈欢
第三组 刘文涵(组长),贾建洪,沈振陆,杜晓华,蔡志彬,李小青,徐颖华
秘书:李小青
工业催化专业:
李小年(组长),陈银飞(副组长),刘化章、郭红云、李瑛、刘华彦、宁文生、张波、江大好、唐华东、王建国、姚楠、周春晖
秘书:卢春山、童东绅;副组长-韩文锋、庄桂林
物理化学专业:
吕德义(组长),刘宗建,祝一锋,王力耕,陈爱民
秘书:唐浩东
有机专业:
宋庆宝(组长),单尚,严捷,吴庆安,金红卫,王益锋,刘运奎,胡信全,贾义霞,杨建国
秘书:李郁锦
分析专业:
第一组:洪莉亚(组长),周明昊,刘劲松,陈万里,莫卫民
秘书:曹小吉
第二组:陈小珍(组长),吴俐勤,杨伟峰,朱晓雨,王丽丽
秘书:孙楠
农药专业:
丁成荣(组长),谭成侠,李祖光,周瑛,张国富,
秘书:刘幸海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第一组:许丹倩(组长),于凤文,宁文生,贾建洪,胡信全
秘书:谭成侠
第二组:允军贤(组长),聂勇,李美超,孙楠,慎炼,程榕
秘书:刘幸海
第三组:宋庆宝(组长),祝铃钰,唐华东,高云芳,丁成荣,杜晓华
秘书:李郁锦
第四组:李瑛(组长),李肖华,童少平,沈振陆,李祖光
秘书:罗书平
第五组:裘俊红(组长),张国亮,沈江南,曾淦宁,阮慧敏,孙志娟
秘书:范铮、秦磊
2)海洋学院
海洋化学与化工:
裘俊红(组长),张国亮,沈江南,曾淦宁,阮慧敏,孙志娟
秘书:范铮、秦磊
3)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第一组:车声雷(组长),曹华珍,车声雷,冯杰,甘永平,李涓,钱欣,王旭,黄辉
秘书:应耀
第二组:张文魁(组长),姜力强,金杨福,乔梁,唐谊平,张文魁,郑国渠,钟明强,张诚
秘书:费正东
第三组:王德海(组长),胡晓君,卢建树,盛嘉伟,王德海,徐立新,陶新永,郑精武,欧阳密
秘书:马猛
4、复试时间
化学工程学院: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4年3月31日(周一),13:00开始资格审查,16:30开始英语听力测试,4月1日(周二)上午开始面试。
(2)调剂考生:2014年 4月 3日(周 四),8:30开始资格审查,12:30开始英语听力测试,13:30开始面试。
材料学院: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4年3月31日(周一 ),13:30开始资格审查,16:30开始英语听力考试。4月1日(周二)上午8:00开始面试。
(2)调剂考生:2014年4月1 日(周二),13:00开始资格审查,14:00开始复试。
海洋学院: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4年3月31日(周一),13:00开始资格审查,16:30开始英语听力测试,4月1日(周二)上午开始面试。
(2)调剂生:2014年 4月 2日(周 三),8:30开始资格审查,复试时间4月2日中午12:00开始)
5、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6、差额复试
化工学院和海洋学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1:1.2-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材料学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7、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8、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相关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其它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英语听力、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验技能(实际动手或理论部分)和相关学科知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尤其是开展科研工作潜力。复试总分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占20%,英语面试占20%,专业面试占60%。
9、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4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10、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总分由高到低。
(2)拟调剂人数: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考生类型
|
拟调剂人数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工业催化
|
学术型
|
21
|
应用化学
|
学术型
|
10
|
|
海洋化学与化工
|
学术型
|
16
|
|
化学
|
物理化学
|
学术型
|
5
|
植物保护
|
农药学
|
学术型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30
|
|
化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55
|
(3)调剂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确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调剂考生需通过研究生招生网办理。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第一志愿为外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第一批调剂信息的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6点,第二批调剂信息的公布4月2日开启。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体检
4月2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4月4日下午1点至3点30分,屏峰校区医院。
4月10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保健科。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举报、投诉、申诉
化学工程学院
举报形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存中楼821
联系人:洪一鸣
电话:0571-88320414
材料学院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 黄辉
电话: 0571-88320394
海洋学院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陈国波
电话: 0571-88320933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