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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浙江工业大学 /2014-06-23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2014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督查员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  长:林强

成  员:王定江、乐孜纯、林强、朱杭军、邸继征施建青程成

督查员:邸继征

 

   三、招生名额

学院

专业

招生名额(含推免生)

学院

数学

13

学院

物理学

13

学院

光学工程(学)

8

学院

光学工程(专)

10

 

、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

285

38

57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85

38

57

 

 2、复试导师组成员

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的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1)按照总人数招生指标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一志愿和调剂考生进行分批复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政审表等报名材料原件,详见http://www.gs.zjut.edu.cn/yzs/details.asp?tid=6&id=575),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主要形式和基本内容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方向或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能力(满分30分)+专业素质能力(满分3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7、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4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调剂申请基本条件: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同等条件下,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在校内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调剂。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第一志愿为外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各复试批次内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体检

4214,朝晖校区医院

44日下午1点至3,屏峰校区医院

41014,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朝晖校区保健办公室)。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电话:0571-85290306

邮箱:lxyyzb@zjut.edu.cn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理学院

              20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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